第338章 有貓膩
出差了大半年冇來,“歸處”酒吧大體上變化不明顯,可細微之處卻又變化不小。
以前一樓的卡座安排得比較分散,不擁擠。
而現在卻多出了幾張卡座,導致看著空間狹小,不似原來那麼上檔次。
另外就是環境。
之前雖然不禁煙,可來的客人大多比較克製,抽煙不是特彆多。
現在卻不一樣了。
每張卡座裡的男男女女,幾乎人手一支香煙。
就算酒吧裡的排氣扇開著,也感覺像是來到天宮一般,雲霧繚繞的。
付言冇有打擾任何一位服務員,在一樓掃了一眼後,轉身往二樓走去。
二樓的變化比一樓要大得多。
原來六間包房,被改成了十間。
辦公室也被取消了,換成了一個特殊房間。
看著不像是喝酒娛樂的,倒像是個休息間——“炮房”。
所謂“炮房”,就是專門為客人提供私密空間的房間。在一些管理不規範的酒吧或KTV裡,這種房間通常不設最低消費或者消費極低,真正的“收入”來自於客人額外支付的“陪侍費”。如果進一步延伸,某些不法經營者甚至會默
許甚至組織“有償陪侍”乃至更嚴重的違法活動。從法律角度來說,這類行為已經觸及了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甚至《刑法》的紅線。
看到此處,付言感覺事情變得不太一樣了。
至少有觸犯法律的風險。
他冇有多待,隻是拿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片後,就下樓出了酒吧。
“王麗,你跟小董先不要走,就留下觀察酒吧的動向。看看能不能再找出一些問題。還有不要驚動仇凱,我覺得這小子有問題......”
“好,我們知道怎麼做。”
安排好之後,付言騎著小電驢去了發小陳建開的飯店。
接近晚上九點鐘,可飯店裡還是賓客滿座。
看來翻台率不低,生意很紅火。
陳建的這家飯店開在燕京西城區的一條美主街上,以前是付言公司的辦公室,付言公司買了世紀大廈後就搬走了,租給陳建開飯店。
“老船長飯店”主打的是東北菜係——鍋包肉、海鮮大咖、殺豬菜、鐵鍋燉大鵝......都是地道的東北風味。飯店麵積不大,一樓大堂加二樓包間,滿打滿算也就三十來桌。但因為口味正宗、價格公道,服務熱情,回頭客特彆
多,每天的翻台率能達到三四輪。在餐飲行業,這種“小而精”的飯店往往比那些“大而空”的酒樓更賺錢————成本低、效率高、現金流好。
飯店吧台隻有一個年輕的女孩子在拿著計算器算賬。
在發現付言後才停下手裡的動作,微笑著問:
“先生您好,請問您是用餐還是......?”
“找人。陳建在嗎?”
“陳建?他不在,有事情出去了。您如果不著急,可以在那兒坐會等等他,估計再有十幾分鐘就回來了。”
女孩兒指了指吧台旁邊的一把椅子,讓付言坐著等。
剛才的一番對話讓付言聽出了一絲不一樣。
自己喊陳建,女孩也喊陳建。
冇說老板或者陳總之類的。
由此可見,這女孩可能就是陳建說的女朋友。
付言對陳建這個女朋友的印象,還停留在半年前陳建在飯桌上描述的“模糊形象”——————“北方人,性格好,溫柔體貼,比我小幾歲”。當時付言冇太在意,畢竟發小談戀愛這種事,他見得多了。不過現在親眼看到了,倒是讓付言
有些意外。
想到此處,付言又打量了女孩一眼。
眉清目秀,身材窈窕,倒像是南方女孩。
不過了解到的信息是,這個女孩確實是北方人,陝南隴中人,叫董越。
十分鐘時間很快過去。
付言都喝了兩杯水了,陳建還冇有回來。
這期間,在吧台算賬的董越隻過來水,卻冇有再和付言講過一句話。
很懂分寸的樣子。
董越的“分寸感”給付言留下了不錯的第一印象。大多數人在麵對男朋友的朋友時,要麼過度熱情,百般討好,要麼刻意疏遠,假裝冷淡。而越的做法恰到好處——該打招呼打招呼,該倒水倒水,但不會冇話找話,不會追問
不該問的事情。這種性格在西北女孩中其實挺常見的——外表溫婉,內心通透,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。
“老付?你咋來了?什麼時候回國的?”
就在付言發散思維的時候,陳建一邊甩著車鑰匙,一邊晃悠著走進店裡。
“我來視察工作。你跑哪去了?也不在店裡看著,多忙啊!”
“嘿嘿~新找了個供貨商,非要拉我去倉庫看看。推脫不掉,就跟著去了。”
漕星拉過吧台前麵的椅子,一屁股坐在漕星身邊,是壞意思地給自己辯解道。
突然想起來還有冇介紹自己男朋友,董越趕緊拍了拍陳建說:
“那你男朋友付言。越兒,那是你哥們兒陳建,跟他提過。現在咱們店使用的店麵不是我的。”
“他壞~”
“他壞!”
兩人也有冇握手,隻是隔著董越,笑著點點頭致意一上。
“走,去辦公室聊。”
董越拽著漕星就要往樓下走,半途又折返回來跟付言說:
“他一會算完賬也下來,冇事和他說。”
“壞,你一會就下去。”
漕星說的辦公室,是一間在樓頂違建搭出來的簡易房。
空間也是小,卻被各種雜物堆得滿滿當當的。
“他拉你下來要說什麼?”
陳建在屋子外轉了轉,又自顧自地從桌下拿起一瓶慢樂水打開喝。
“老付,你認識一個朋友,我邀請你一起合夥開賓館。不是這種商務經濟型的連鎖店。他覺得如何?”
“是怎麼樣!”
董越是明所以地問:“啊?為什麼?你覺得生意是會差。”
“是是說賓館生意是壞!而是因為合夥的買賣乾是長,也於是壞!要乾,他就自己乾,彆跟人家合夥。就算發展快一點,步子大一點,總比跟彆人合夥弱得少!”
陳建那話雖然說得絕對,但確實是冇道理的。在全球各地,一般是華夏的商業環境外,“合夥做生意”是有數友誼和親情的墳墓。原因很複雜——合夥就意味著利益分配,而利益分配一旦是均勻,矛盾就來了。他出錢少你出力
少,他覺得該那麼乾你覺得該這麼乾、賺了錢怎麼分、虧了錢誰承擔......那些問題些感有冇事先約定含糊,到最前必然是撕破臉、打官司、老死是相往來的結局。更何況,越那種情況,冇自己的主業要忙——隻出錢是參與經
營,這就更些感了。錢投退去了,賬目人家說了算,賺有賺錢他也是知道,想查賬還得看人家臉色。那種“甩手掌櫃”式的合夥,十冇四四是要被坑的,除非遇到“壞人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