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(1)
初夏,正是雨季,這天難得雨過天晴,晚飯後,附近的居民紛紛來到長江河大橋上乘涼閒聊,情侶們也來這裡談情說愛,和橋下的金色波濤一同構成了一道美麗的風景。
誰也不會想到,在這寧靜溫馨的傍晚,卻出現了一聲極不和諧的恐怖音符,一下子打破了這份寧靜——
由於接連不斷的雨水,河水猛漲,淡青色的河麵比平時上升了許多,湍急了許多。河麵上漂著許多雜物。此時,一個長條形的物體正緩緩從上遊向長江河大橋方向漂來。這時的暮色還不很濃重,很多人都看見了漂浮物,紛紛猜想那是什麼東西。當漂浮物越來越近時,人們看到有兩隻腳,下肢微微分開,腳上還穿著白色襪子,身上穿著一襲綠色連衣裙,雙臂向上伸展著,臉部朝天的女屍,好像正向眾人訴說自己的冤屈。
有人驚叫起來,人越圍越多,議論紛紛,有人立即打了110。
市刑警隊長江一明接到報警後,迅速帶著重案組的吳江、左麗、小克和羅進五人來到現場,在河邊的石頭房子裡找來兩個打撈工。打撈工們把船劃向河中央,用一張結實的大網撒向女屍,把屍體從河裡引漂到岸邊,平放在河灘的草地上。
重案組立即對女屍進行了初步勘察。
死者大概到5歲之間,女性,身高1。6米,體重在45公斤左右,因為死者的麵部已經被河水泡腫了,無法看出原來的容貌。死者身上冇有任何東西能證明身份,也冇有搏鬥痕跡。
法醫羅進仔細地翻動著濕淋淋的屍體,非常肯定地對江一明說:“江隊,看來這具屍體已經在水裡泡了有三四天了。”
“你認為死者是怎麼死的?”江一明問。
“冇有搏鬥痕跡,好像是自殺或者意外,但又冇有身份證明,也可能是他殺。做出更準確的判斷,需要等屍檢結果出來。”
他們把屍體運到法醫檢驗中心檢驗、冷凍、儲存,要等到案子偵破後,這具屍體才能火化。
江一明叫羅進立即對女屍進行解剖,爭取在天亮之前拿到結果。
第二天,羅進就把屍檢報告交給了江一明,報告上寫著:
法醫驗屍報告
該屍為女性,年齡約為——5之間。
1、死者口鼻部罩形泡沫,呈白色或者粉色,其中混有血液。
、屍斑色淡,呈淡紅色。
、雞皮狀皮膚,皮膚受冷水刺激後,毛發收起,此現象常見於拋屍於水。
4、由於女屍手掌、足底被浸軟,溺水時間為4天左右。這是根據此季節溺水浮屍的常規現象來判斷。
5、體內無精斑存活,但有安定成份。
6、屍體全身無明顯印記。
7、死亡原因傾向於他殺。
羅進補充道:“從胃腸有溺液這一點來看,死者入水前可能將溺液及其混雜物咽入胃內,並進入小腸。她溺水時間較長,因為溺液從胃腸滲入到腹腔,假如死者被殺後拋屍入水的話,在水壓較大時,也可能有少量溺液壓入胃內,但不會進入小腸。”
“你能不能說得形象一點?”江一明問。
“好吧,死者由於在溺水過程中劇烈掙紮呼吸,引起兩側胸鎖乳突肌等出血,證明死者是活著被推入水裡的,而且從死者吸入矽藻來看,更證明了這一點。”
“知道了,也就是說死者是在6月9日那天吃了安眠藥之後,被推入水中。她在水中醒了過來,不停地掙紮,吸入了大量的河水。可能是因為她不會遊泳,或者彆的原因,最終溺水而死。但是有一點令人費解:為何死者死後四天了才被發現?她是誰?從哪裡漂來?為何被殺?”
“是啊,如果知道這些,案子就不難破了。”
江一明召集重案組開會,對案情作了全麵的分析,首先確定死者是被人謀殺的,而凶手極有可能是死者的熟人,所以死者才會在冇有防備的情況下被下了安眠藥。由於時間關係,目前對死者胃內的溶物還冇化驗出來,暫時無法確定她生前具體吃過什麼。
要從速破案,首先得找出屍源,其次確定死者從何處落水。重案組把這個案子定名為“6·1漂屍案”。
江一明對工作進行了分配,他和吳江一起負責找現場,左麗和小克則負責查找屍源。
左麗把女屍的臉部照片輸入電腦,經過掃描處理,把被河水浸泡腫大變形的容貌大致恢複到了死者生前的樣子,然後將其分發到各個分局和街道派出所去協查,又通過在電視上做字幕廣告,發動群眾前來認屍。
左麗和小克還對近段時間的走失人口進行了調查,準備會同市公安機關對犯有前科,特彆是性犯罪的人進行重點摸排工作。但這樁命案根本就是“羚羊掛角,無跡可尋”的無頭案,更何況,罪犯冇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,女屍身上唯一的線索就是她穿著的那條綠色連衣裙。
這條裙子是一個名叫“紅粉佳麗”的低端品牌,在國內比較出名,市內一共有18家專賣店,每年一共要出售這種連衣裙五千件左右,這還不包括坊間仿造的水貨。而死者身上的這條裙子已經是去年的舊款了,想從中找出主人的身份,難度可想而知。
三天過去了,他們依然一無所獲。
江一明和吳江他們則不停蹄地展開工作,在第三天傍晚,“6·1”專案組情況彙總時,吳江把調查的情況在會上作了詳細的說明:“我和江隊專門去了一趟長江河大橋,從大橋邊一路往上遊走,仔細地看了地形、河形、水流速度,以及周邊的建築物等,按照河水的流速和女屍的浮腫程度以及漂上來的時間推測,被害人應該是在這裡被拋入水中的……”吳江把手中的小棒子指向牆上地圖,把它定在天鏡水庫那一帶。(未完待續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