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節 半夜裡的不速之客
“很少聽說分開好幾年的戀人還能複合的,但是我們還是朋友,所以還是友情比較穩定”
“恩”
“我的邏輯嚴謹吧?”
“恩”
“所以我適合當律師的吧?”
“恩”
我琢磨著現在已經是夜裡十二點了,對方不會是累到隻會打“恩”這個字了吧?冇準這個恩還是用ctrl+V再加enter才艱難的傳到我這裡。於是我問:“姐們兒,困了阿?”
對方回答說:“冇,看貞子呢?”
可能大家都知道貞子是誰了,但是,我還真是OUT到連她的芳名都未曾聽說。所以我問:“貞子,日本女的?你又不是一男的,現在就想討一日本老婆了?”
“去你的,貞子你不知道,日本鬼片,從電視機裡爬出來的……”對方好像不知道我的心臟有點苗條——咱可承受不了那麼多
就在這個時候,我聽到外麵一陣很詭異的風聲,在我的腦海劇場中,好像看到我那白色的窗簾被帶動著幽幽的舞動~~~“彆說了!”我忍不住瞥一眼對麵的電視機,還好,冇有……
“乾嗎,你怕哦?我最近對這些正有興趣呢,我跟你講哦,這個貞子阿……”
還好她打字比較慢,我可以插嘴:“彆說了,姐姐,我求你了……”
“切,冇想到你這麼膽小。”
“但是我對麵就是電視機,大的剛好夠她爬出來……”
然後對方沉寂了30秒鐘,我估計她是在捂肚子,笑。
也不知道瞎吹到什麼時候,我打眼皮開始打架了,我想就算是為了我的讀者我也要去睡覺了,不然哪天《新華日報》刊載:“著名女作家XXX因勞累過度死在家中”我的那一群忠實的粉絲就要哭聲震天了……當然了,你看我這不正經的樣子就知道我是吹的,但是,合理的想象是值得提倡的,作為一個業餘的,網絡的,還小有名氣的,作家,這想象力可是我的衣食父母,要不是它,我哪能二十歲就一個人住在這麼大的房子裡?也當然了,這房子是租來的,但是絕對是花我自己的錢。
不過,我最近還真佩服我自己。也不知道是走什麼XX運,有個很大方的出版商,出了二十萬,一口氣買下了我的五部作品,還說什麼要和我簽約,讓我考慮考慮。結果我當場告訴他:“成交,那五部書給你了,但是我不能跟你簽約。”
估計少有我這樣的小作家能做到我這麼痛快地,但,其實,這裡的邏輯是很明顯的。
首先,二十萬,買下了我的五部作品!人家韓寒一本書就不止這麼多。至於兩者是不是同一檔次的,我就不追究了。
其次,我可是名牌大學的,專業的法律係學生,以成為一名超級律師為終極目標的,我媽媽早就對我說了:“閨女阿,玩物喪誌阿……”然後就到美國了。這裡的美國當然不是有帥哥奧巴馬的美國,隻是因為按空間來說,美國在中國下麵,所以很光榮的成了閻王老爺辦公室的代名詞。
再次,現在這部小說我已經寫了一個月了,還不到一萬字,估計我離江郎才儘的日子也就不遠了。
綜上所述,我義正言辭的說了些什麼寫作隻是我的愛好阿,要是現在寫作成了我吃飯的工具,我就冇法享受寫作的樂趣阿之類的套話,終於把那個懷胎7月的男出版商請出了宿舍——因為那時我還冇拿到那二十萬,所以我連租房子的錢都冇有……
然後我就以我要安心創作為由搬到了這所大房子,也算是我有孤僻症吧,但是,作為一個名人,怎麼可能冇缺點呢。也是到那時我才發現當作家真是好,不論是整天上網,看肥皂劇,半夜裡發瘋還是什麼的,“我是作家”都是個很完美的理由,因為“我要找靈感”,“我處於創作的瓶頸”,因為我剛拿到那寶貴的二十萬,所以這些話在我那可愛的教授麵前都顯得那麼有說服力。
我拖著疲憊不堪的身體來到了我的臥室,打開燈的一刹那,我才意識到獨居的風險——我的床,我漂亮的床上怎麼會……怎麼會……有人睡在上麵?!還是一男的?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