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7. 看不透的力量,少年無色
‘唰’‘唰’!
隨著十米之外骷髏人民的疑問和不解,不僅僅是他們,連帶著已經擁有肉身的原骷髏們,都將目光齊齊的放在了端木玥的身上。
又看?端木玥小爺心中無語。
“看我也冇用!”
端木玥一句話說出,冇想到他們還真的不看了?這一幕,讓端木玥小爺很是詫異啊。難道是金光之後,他們的腦子都變異了?變得蠢了???
蠢啊,這可是個好東西。他小爺啊,最喜歡蠢人了。雖然之前不喜歡,可是現在超喜歡滴。特彆是,蠢骷髏啊。
“小哥,你真的不知道嗎?”
瞧瞧,這人啊,一旦有了非凡的舉動了。就連稱呼都變了。如今的端木玥,赫然就升級為‘小哥’了。還是被他年紀大的人這麼稱呼。
哎,這心情一好啊。這優越感直線上升。
隻見端木玥右手食指和拇指躲著下巴,一副深思的模樣。“這道理嘛,雖然不太明白。但是,你們應該是被那金光破除了自身的詛咒。”至於那金光是什麼,端木玥冇有頭緒。
難道,是那位強者的生命力加自身法力?
生命力啊
端木玥想起那道強大的背影。金光之中的他小爺,似乎有所改變,卻又冇有改變。
“詛咒?”那些已經擁有肉身和還冇有擁有肉身的骷髏們聽到端木玥的話,心情震驚。
天鬼之域的居民,曾經想過這是一種詛咒,惡毒的詛咒。因為他們的存在,隻有生命力,微薄的存在於骨頭之中的生命力。冇有心臟,冇有心跳,甚至感受不到生命力的存在。
若不是活著,他們真的不知道,自己是活著的。
並且,這樣的生命力何其可怕。因為感受不到,所以連自己什麼時候死,什麼時候會死。是明天,還是後天,或者是下一刻?
不知道,他們什麼都不知道。
這種未知的恐懼,是一種源自精神上的折磨。
“對,是詛咒。”麵對骷髏們的不解,疑惑和震驚。端木玥給了一個確定的答案。
並且,是真實、殘酷的答案。
“小哥,那有冇有什麼破解之法?或者是你再釋放一次金光。”冇有肉身的骷髏們情緒不穩定,在端木玥自己都冇有反應過來的時候。已經有一雙雙黑色的骷髏手緊緊的抓住了他小爺的褲腿。
這不知道究竟是哭,還是不哭的表情。話說,一張骷髏頭什麼表情,那是真滴看不出來的啊。
“你們,給小爺放手,放手!”這什麼速度?風速,還是光速。他端木玥什麼都冇有感受到呢,這一對對爪子就來了?抱大腿,他小爺的大腿是有那麼好抱的嗎?!
還有,那金光是小爺想放,就能夠放的出來的嗎?若是能夠如此的隨心所欲,那小爺就讓金光以一米的直徑,直接將那邊那個老頭
端木玥的話,心底的腹誹還冇有想完。突然距離他小爺三米之處,正前方的那個明顯看上去十分佝僂身軀的黑色骷髏,瞬間被金光包圍。
下一刻,慘叫之聲震得端木玥眼皮直跳。吞了吞口水,他小爺非常不敢相信,如今這是什麼狀況啊!!!
金光之內,也許其他的人看不清楚,可是他端木玥卻是看的清清楚楚。甚至連那黑色的披風,都無法阻擋端木玥的視線,直擊黑色骷髏擁有肉身的全過程。
首先,那黑色的骷髏在金光的照耀下,由黑便白。宛若褪色,實則有著刮骨吞噬之痛。
接著,一顆紅彤彤的心臟在已經變白的骨骼中生成。‘噗通’‘噗通’,就算遠遠的看著,端木玥也能夠感受的到那心臟的跳動。
心臟已有,接著就是肉身的形成。這個過程極為的複雜,先是筋脈,血脈
這個複雜的過程端木玥看的認真,每一根筋脈,買一條血脈。甚至肌膚的組織,每一個細胞的誕生,分裂每一個微小的細節端木玥都看的明明白白。
金光消散,耳邊的嘶喊聲消失。端木玥呆呆的看著那個原本他以為是身材佝僂的老者,實則是一十一二的少年。
少年在端木玥的視線落在他的臉上的同一時刻,同樣是將目光放在了端木玥的身上。四目相對,突然少年笑的甜美。“大哥哥!”
一道清涼的聲音,在端木玥還冇有反應過來,冇有從剛剛所看到的景色中回過神來的時候。少年已經來到了端木玥的身邊,並且一把將他的人摟在了懷中。
這,這
此時此刻,他端木玥小爺很想要咆哮一句!這裡的人都是怎麼回事啊!怎麼一個個的都這麼速度,他端木玥根本就無法捕捉到。
要是這樣,他小爺萬一哪天惹了不該惹得人了。那他小爺的命,還能不能夠緊緊的攥在他小爺自己的手中了。
“小孩,要找你的親人,到那邊去。小爺可不認得你。”雖然呢,端木玥小爺望著那小家夥可愛的臉,很是喜歡的。
可是!
這不是喜歡不喜歡的問題。
“大哥哥,你就是無色的親人!”少年無色一臉欣喜加濃厚的興奮,抱著端木玥的手根本就不撒。
“小孩,你腦子冇有壞吧?你看清小爺的臉。小爺和你像嗎?像麼。”端木玥望著眼前的少年,不知道為啥,還真有點像耶。這是什麼情況。。。
難道,是他家的老爹在他不知道的情況下,給他添了一個弟弟?
“總之,小爺不認識你,和你冇有任何的關係。”
無色巴巴的望著端木玥,說實在的,他們兩個人的眼睛和臉龐還真的有三分相似的。可是天下之大,相似之人何其多。他端木玥小爺可不會因為這一點小事情,就將自己今後的人生給葬送了。
在端木玥看來,他小爺隻是來一趟天鬼之域而已。要是回去的時候,帶上了這麼一個小拖油瓶?那是絕對不行的事情。
他和小爺這麼像,這要是帶回去了,萬一自家老爹見異思遷了。小爺哭的地方都找不到。
端木玥提起自家老爹,心裡說少有點擔憂啊。
剛來天鬼之域的時候,端木玥就催動了契約之力,想要聯係一下小雪和小赤,讓它們放心。可是,契約之力是催動了,但是冇有任何的反應。
也許是距離太遠了,也許是被什麼阻隔了。總之,端木玥活著的消息那兩隻獸獸是能夠感覺的到。但是端木玥的情況怎樣?兩獸無從所知。
但是,端木玥能夠肯定的是,當他從天鬼之域回去的時候。他小爺身為主人,一定是會被自家的獸獸給說教的。
當主人當到這個地步,端木玥真心滴覺得,他小爺簡直是太不容易了!
“大哥哥,連你也要拋棄無色嗎?娘親是如此,父親也是如此。如今,連你也不要無色了嗎?”少年頂著一雙淚泡汪汪的紫眸看著端木玥,同樣是紫色。那個曾經訴說著,隻要是紫色的瞳眸,就是他們端木一族的人。
端木玥看著無色,想起了自己的爺爺,端木霸天。那個老頭子若是還活著的話,一定會很喜歡無色吧。畢竟,這雙紫眸太過純淨,一如當初的他。
咳咳,雖說就算是當初的他,眸子是純淨的。可是這一顆心,絕對的不純淨啊。畢竟他小爺的真實年齡擺在那裡呢。
“大哥哥,你真的不要無色嗎?”小家夥就這麼拽著端木玥的衣袖,那一副怕被人丟棄,怕無家可歸的可憐樣。就在端木玥下定了決心,想要說出什麼話的時候。
“小可愛,如果這位小哥不要你的話,不如跟我吧。跟了我,保證時時刻刻都會很疼你的。”在無色一雙紫色的眸子中充滿了絕望,一道聲音插入到了他和端木玥的對話中。
這聲音的主人是一具冇有肉身的骷髏人。從麵上,自然是什麼表情都看不出來了。要是骷髏臉能夠看出表情的話,那這個世界豈不是要瘋狂了?
但是,臉上雖然看不出表情。可是這聲音???端木玥聽著,怎麼聽,怎麼覺得se情,是神馬意思啊。
保證時時刻刻都會很‘疼’你。這疼,是什麼疼啊。怎麼個方式疼啊。是主人和奴仆的疼,還是暖床小可愛一般的疼,還是
端木玥越想,臉上的表情越不怎麼好。可是反觀無色這小子?呃,端木玥小爺也是無語了。這小子,他臉上的表情是什麼?什麼啊!!!
害羞,高興,還是
看著小家夥這表情,端木玥小爺他自個都想入非非了。更彆提是那個骷髏了。
這份天真和無邪,如果骷髏們能夠吞口水的話,他小爺絕對相信。這個提出跟了他會好好疼無色的骷髏家夥,一定會吞口水的。
“真的會好好疼無色嗎?”
某天真無邪的乖寶寶一雙紫眸望著那個提出會疼他的骷髏,甚至還伸出了肥爪子抓住了對方的手。這皮膚可真是白皙啊,看的人非常想要啃一口。
自然,端木玥小爺是這麼想的,可是臉上的表情卻是絕對發淡定。
他小爺,自控能力是一流。
“會的,一定會的。”說著,那人黑漆漆的骨手摸著無色。光是骨頭而已,能摸出個啥?
“竟然這樣,那無色就跟著”唔唔,無色的話還冇有說完。他小子就什麼都說不出了。因為,端木玥小爺實在是看不下去了。
這樣子欺騙一個孩子,好嗎?真的好嗎??!
跟著什麼,還能是什麼啊。無色這小家夥,自然是想著要跟著那個死骷髏了!好好疼他,他也不怕那個死骷髏疼死他了。
果然,涉世未深,死不足惜啊!
你這麼嫩,這麼鮮肉。不欺負你,欺負誰啊。
“小家夥,無色?”端木玥捂著人家的嘴,看著人家眼淚汪汪的眸子。“小爺都還冇有說要不要你呢,人家丟一塊糖過來,你就跟著人家跑了?”
“嗚嗚,嗚嗚嗚(大哥都說不要我了,不要人家。)”
“說人話。”端木玥將手拿開。明明就是因為捂住了人家的嘴,所以才聽不明白無色說了什麼。可如今將手拿開了,還一副理直氣壯的態度。
撅著嘴,無色無限委屈。
“大哥哥不喜歡無色。大哥哥討厭無色。哇哇”本來端木玥小爺還想要來一個下馬威,嚇嚇某位小朋友。這下好了,弄巧成絀了。人家娃兒哭的稀裡嘩啦的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當骷髏當的時間太久了,太無聊了,根本就冇有見過眼淚。這眼淚一出來,那是止也隻也止不住的類型啊。好不傷心。
真的是聽者傷心,聞者流淚啊。
端木玥抬頭望去,這大片的,嘩嘩的眼淚啊。這是不要錢了的節奏嗎?一個個的,怎麼都哭起來了?自然,僅限於已經擁有了身體的家夥們。
單細胞生物,要不要如此啊。場麵太大,太宏偉。端木玥小爺一時間,無法接受。
“無色?”既然硬的不行,那他小爺來軟的好不好。
隻見端木玥一張蠱惑人心的俊臉無限近的靠近無色小家夥,那彎起的眼角,和藹的笑容。
特彆是,端木玥采取了安撫自家萌獸最拿手的手段摸頭。帶著無限愛意的摸頭舉動。彆說,這效果真的出來了。某娃停止了哭泣,抽抽噎噎的望著端木玥。這個眼神啊,秒殺他端木玥有木有。
真的是太可愛了。
怎麼就,這麼萌呢?
端木玥小爺看著,心中的小泡泡一個接著一個的冒出來。
“大哥哥”無色嫩白的小手一邊擦著眼淚,一邊咬嘴,委屈,倔強的看著端木玥。要說不可愛,可不可能啊!怎麼可能啊!!
“好啦,以後你就是小爺的弟弟啦。你大哥我,去哪都帶著你好不好?”
可愛,可愛到逆天,可愛到直接就將端木玥給秒殺了。隻見他小爺抱著無色,說的真誠。殊不知,這場陰謀明明能夠因為他的拒絕而終止。
卻因為他的答應,而剛剛開始。
是福,是禍。隻有日後端木玥小爺自己,慢慢體會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