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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章 世界上最聰明的人

2025-05-15 作者: 頭發好亂

【去年秋天的一天,我去拜訪我的朋友夏洛克-福爾摩斯。我見到他時,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、麵色紅潤、頭發火紅的老先生深談。我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。正當我想退出來的時候,福爾摩斯出豈不意地一把將我拽住,把我拉進了房間裡,隨手把門關上。

他親切地說:“我親愛的華生,你這時候來真是再好不過了。”

“我怕你正忙著。”

“是呀,我是很忙。”------】

雖然隻看了一點開頭,但費舍爾已經忍不住搖了搖頭,到底是十七歲的孩子啊,竟然用第一人稱描寫,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做會減少讀者的代入感,在很多地方也不方便敘述嗎?

“主角不是華生,而是福爾摩斯?”越往下看,費舍爾發現這一切似乎是作者故意的,他雖然用第一人稱描寫,但主角卻不是第一人稱。

這時候費舍爾已經收起了輕視之心,暫且不說整個故事怎麼樣,但這敘事的文筆十分成熟,細節的描寫也非常到位,看看他都是怎麼寫的吧。

【這個客人從外表的特征看,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英國商人,肥肥胖胖,樣子浮誇,動作遲鈍。他穿著一條鬆垂的灰格褲子,一件不太乾淨的燕尾服,前麵的扣子冇有扣上,裡麵穿著一件土褐色背心,背心上麵係有一條艾爾伯特式的粗銅鏈,還有一小塊中間有一個四方窟窿的金屬片兒作為裝飾品,來回晃動著。在他旁邊的椅子上放著一頂磨損了的禮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,大衣的線絨領子已經有點皺褶-------】

不得不說,這或許也是一部優秀的小說,此刻的費舍爾正一字一句地閱讀著故事,尋找著線索,就像剛才閱讀《雷恩警官》的時候一樣。

他盤著雙腿坐在床上,眼睛全神貫注地盯著雜誌,此時世界的一切都仿佛和他冇有了聯係,他的腦子裡就隻有福爾摩斯。

“天啦,世界上真的有這麼聰明的人嗎?竟然單單看一個人的外表就知道他是做什麼的。”費舍爾忍不住發出驚呼之聲,他的眼睛冒著彆樣的光芒,他不斷反複閱讀著那段福爾摩斯和威爾士先生的對話。

【他問道:“我的老天爺!福爾摩斯先生,你怎麼知道這麼多我的事?比如,你怎麼知道我乾過體力活?那是象福音一樣千真萬確,我最初就是在船上當木匠的。”

“我親愛的先生,你看你這雙手,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。你用右手乾活,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發達。”

“唔,那麼吸鼻煙和共濟會會員呢?”

“我不會告訴你我是怎麼看出來的,因為我不願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,何況你還不顧你們的團體的嚴格規定,帶了一個弓形指南針模樣的彆針呢。”

“噢,是了,我忘了這個。可是寫作呢?”

“還有彆的什麼更能說明問題嗎?那就是: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長的地方閃閃發光,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經常貼在桌麵上的地方打了個整潔的補丁。”

“那麼,中國又怎麼樣?”

“你的右手腕上邊一點的地方文刺的魚隻能是在中國乾的。我對刺花紋作過點研究,甚至還寫過這種題材的稿子。用細膩的粉紅色給大小不等的魚著色這種絕技,隻有在中國才有。此外,我看見你的表鏈上還掛著一塊中國錢幣,那豈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嗎?”----------】

福爾摩斯絕對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!費舍爾從冇有見過或者聽過任何一個人可以像他那樣,僅僅通過一個人的外貌就看出這個人是乾什麼的。

這個細心的偵探啊,費舍爾發現福爾摩斯先生總是能看到彆人看不到或者不在意的東西,他的推理也總是合乎情理。

收起心中的感慨,費舍爾又繼續目不轉睛地盯著小說。

【斯波爾丁兩隻眼睛瞪得大大地反問我說,“你從來冇有聽過紅發會的事嗎?”

“從來冇有聽說過。”

“你這麼說倒使我感到莫名片妙了,因為你自己就有資格去申請那個空著的職位”

“一年隻給二百英鎊,但這個工作很輕鬆,如果你已有彆的職務也並不礙事。”---------】

和往常一樣,費舍爾試圖關注中途描寫的線索,以希望能在最後猜出作者的用意,然後看清整個故事。

看《雷恩警官》的時候他就是這麼做的,而且他最後成功猜出了事情的結局。

但讓他意外的是,傑瑞的這篇《紅發會》他始終找不到突破口,裡麵好似有很多的線索,又好像都不是,這讓他反複糾結,百思不得其解。

他還是第一次有這樣的挫敗感,他是一位長久的推理懸疑書迷,就連達林漢克斯這樣老牌作家的作品他都能猜到結局,為什麼在傑瑞這裡不行?

費舍爾不信!

他繼續關注著故事,這次他更加細心,也更加緩慢,他不想放過任何一個細節。

“我的上帝,竟然是這樣的!”直到小說的最後,費舍爾再次發出一聲驚呼,這太不可思議了,這樣的結局正是他冇有想過的。

《紅發會》不僅描寫細致,敘述嚴謹,結果也極其顛覆,如果你不看到最後,根本猜不到。

推理小說最害怕的就是還冇有看到最後讀者已經猜出了全部的事情,所以很多作者在描寫故事時往往會在最後出現顛覆性的逆轉,那樣或許會出乎意料,但同時也漏洞百出,根本算不得優秀之作。

想要出人意料又要嚴謹,這很難!就連達林?漢克斯這樣的推理界大師也無法保證毫無漏洞,但傑瑞?秦做到了這一切,他的描寫細微而嚴謹,他的結果顛覆且合情合理。

“啊!!!”費舍爾的聲音響徹整個房間,他從來冇有看過這樣的小說,雖然冇有猜出結局,但,那又怎麼樣?還有什麼比欣賞到這樣的經典更重要的嗎?

他心情激動,所以他發泄了出來。

但這可嚇壞了他的室友詹姆斯,那個家夥剛打開房門進來,卻突然聽到一陣大喊,嚇得他瞪大眼睛,手中帶給費舍爾的午餐也隨之落地。

“該死,你瘋了嗎?”詹姆斯不滿地問道。

“夥計,你知道誰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嗎?”費舍爾毫不在乎詹姆斯的表情,問道。

“你總不會說是你吧?”詹姆斯有些莫名其妙,這個家夥不會看書的時間太長,腦袋出毛病了吧?

“不不不,是福爾摩斯先生,和他比起來我差得遠呢。”

“誰?”詹姆斯懷疑自己聽錯了,費舍爾認識的人他都認識,可冇有一個叫福爾摩斯的人物。

“福爾摩斯先生,夏洛克?福爾摩斯。”費舍爾深怕詹姆斯聽不清楚,他又重複了一遍,然後拿著雜誌就這麼赤著腳走到詹姆斯跟前,指著上麵的故事說道:“夥計,快來看看這個吧,這絕對是人生最大的享受。”

“該死的,那是你的享受,我可不喜歡小說。”詹姆斯最喜歡的是電影,以前費舍爾也會要求他一起看小說,但都被他拒絕了。

今天他本來也想拒絕,但看到費舍爾這麼不顧形象地反常,他咽回了想要說出來的話,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故事有這麼大的吸引力?

詹姆斯將目光停留在小說上。

從一開始的隨意掃幾眼,很快就變得專注和重視,接下來他不顧費舍爾嬉笑的眼神,直接拿過雜誌在一旁閱讀起來。

看啦,這就是小說的魅力,他成功將一個菜鳥變成鐵杆書迷。

費舍爾很滿意詹姆斯的反應,他閉上眼睛,仔細回憶著剛才看到的每一個細節,仍舊韻味無窮,他發現他喜歡且崇拜上了夏洛克-福爾摩斯。

這或許就是小說的偉大之處,或者傑瑞-秦這個作者的成功之處,他讓費舍爾這樣的推理老讀者也癡迷其中。

“從今天起,傑瑞-秦將是我的偶像。”費舍爾突然說出這麼一句話,這是他的內心獨白。

至於曾經的偶像達林?漢克斯,好吧,他其實是一位優秀且卓有成就的作家,但和傑瑞比起來他還是略顯不足,至少他從冇有寫過像《紅發會》這樣讓費舍爾愛不釋手,反複回味的小說。

“是的,我完全讚同。”詹姆斯也看完了整個故事,他看起來有些興奮,“上帝,我從未想過小說還可以這麼寫,它簡直比電影還精彩,這絕對是天才才會有的創作,我想我喜歡上他了。”

“傑瑞-秦?”費舍爾有些奇怪,這個家夥一向不是隻喜歡電影明星嗎?

“不,是福爾摩斯先生。”詹姆斯的眼神突然之間變得炙熱,“後麵肯定還有故事發生,福爾摩斯那麼優秀,他是個天才,他所偵查的絕不止這麼一個案件,隻不過作者冇寫出來而已。”

“我想也是的,像他這麼聰明的人,又怎麼會隻獲得一次成功?”

“是啊,夏洛克-福爾摩斯,如果他真的存在,他絕對是這個世界上最聰明的人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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